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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是道理之理,不讲理,就是说一个人不讲道理,随着自己的心气来,自己怎么想就怎么来,而且错了也说是对的。

说东家,讲西家。没有中心地随意说。指南言北。

回避问题就是有一个人在问问题,可是对方不知道怎么回答,等对方再问一个问题时,他回避了前一个问题,而回答了第二个问题!

狗屁不通,蛮不讲理,无事生非,暴跳如雷,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,脾气古怪,拿着不是当理说。

认死理、固执,不知变通。

例句:他是个认死理的人,不知道变通。引证:梁斌《红旗谱》三二:“春兰看着老驴头那个认死理的样子暗笑,不再说什么。

一个人素质的表现是看行为举止的:

举个例子,一个人开车把人撞了,他闯红灯,结果下车后说你不会快点走吗、看不到车吗,这样的人有素质吗

顾左右而言他视而不见避而不答!!

遇到这几种人就别讲道理了,用行动的吧。

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时,早期在楚国"道学"盛行,后期要宋国"理学"盛行,道理一词是取自此处:

道是形而上的,器是形而下的;但形而下者之中又有形而上者在主宰,器之中存在着“具体”而微的道。

为了表示这种器中之道,思想家们选用了“理”字。理的本义是玉的纹理,来源于田的阡陌,引申为一切物器乃至关系的纹理,和使之成纹理即治理。关于理的定义以及道和理的关系,以韩非说得最为明白:道者,万物之所然也,万理之所稽也。理者,成物之文也;道者,万物之所以成也。故曰:道,理之者也。……故理之为物之制。万物各异理。万物各异理而道尽稽万物之理……(《韩非子·解老》)凡理者,方圆、长短、粗靡、坚脆之分也;故理定而后可得道也。(同上)理是成物之文,道是成物之所以,理定而后方可得道。这是说,先见理而后见道。韩非在这里表现了经验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倾向,同我们上面所说的由道而理的路数不同。我们是从宇宙生成的角度着眼的,所以由无到有,由全到分;韩非从既成的世界着眼,所以由小到大,由实到玄。一个是宇宙论,一个是认识论,二者方向相反,并行不悖而相得益彰。无论是由全到分,还是由实到玄,万物之理都是不同的,所谓的“万物各异理”;而万物之道则是共同的,所谓“道者万物之所然”。这各异的理,却又取法于共同的道(“道者,万理之所稽也”);道也在那里示法于各别的理(“道尽稽万物之理”)。这就是后来所谓的共相和殊相的关系,或理学家所谓的“理一分殊”,用先秦人的话来说,应该叫道一理殊。有了“理”的概念,再来仔细分析那个众所周知的道器关系,应能看出,由道到器或由道到物,或者说,从形而上到形而下,中间实藏有一个易遭忽视的“形而中”,它就是“理”。理是成物之文为物之制,但还不是物;稽于道而非道,但又是道的“具体”化。它是道在物化,物的道式,不妨简称之曰物道。当我们用二分法简单地看世界时,我们往往大略地分之为道和物、本和末,等等。这是可以的,也很必要,因为这时我们已从繁杂的具体上升为思维的抽象,得其真宰、以一驭万了。但是事情到此并没有结束,也不能止步。为能真正认识世界,还必须从抽象再返回具体,或者说由抽象再上升到具体,使抽象内在于具体,具体融合于抽象;这时候,将会体味到有一种抽象的具体或具体的抽象的存在,那就是我们上面所说的物道。这样一来,世界便三分化了;那第三者,对立面之和,是很值得玩味的。值得指出的是,韩非对“理”的这些叙述,并非法家的一家之言,而是当时各家的普遍看法。《庄子·秋水》中有一大段著名的北海若的物论,也正是这样处理道、理、物之关系的。其言有曰:可以言论者,物之粗也。可以意致者,物之精也。言之所不能论,意之所不能察致者,不期精粗焉。……

以道观之(物),何贵何贱,是谓反衍;无拘而志,与道大蹇。何少何多,是谓谢施;无一而行,与道参差:严严乎若国之有君,其无私德;繇繇乎若祭之有社,其无私福;泛泛乎若四方之无穷,其无所畛域。兼怀万物,其孰承翼,是谓无方;万物一齐,孰短孰长?道无终始;物有死生,不恃其成;一虚一满,不位乎其形;年不可举,时不可止,消息盈虚,终则有始;是所以语大义之方,论万物之理也。……河伯曰:然则何贵于道邪?北海若曰:知道者必达于理,达于理者必明于权,明于权者不以物害己。可以言论的是物(物之粗),可以意致的是理(物之精),不可言意的,是为道。以道观物,物本无贵贱,无少多,无短长;唯独有死生,以及有足以引起贵贱、少多、短长之论的“殊理”(“万物殊理”—《庄子·则阳》)或万物各异之理。人们之所以总是妄分物之贵贱,恶死而贪生,从大处说,是不明于道;从细处说,也可说是不达于理。达于物之理者,则知所权衡而不致以物害己,自在而逍遥了。这里,“以物害己”的“以”字很吃紧,它表明,物对人,本是无害而有益的,或者说,天人本来是合一的;物之所以会害人,并非物的不是,而是人在“以”物害己,在于人之不达物理而起的轻举妄动;用现代语说,那是人类自己造出的生态平衡的破坏。道家旨在得道。从认识和修养的程序来说,得道先须得理。“理定而后可得道也”,这是韩非看出来的窍门,也是庄子所谓的三日能外天下、七日能外物、九日能外生、而后能朝彻能见独、能无古今能不死不生(《庄子·大宗师》)的学道进程。只是道家往往喜欢反过来说,即从宇宙论的角度立说,说“知道者必达于理”,以张大其道。其实是一样的,知道必能知(达)理,得理(理定)方可得道;理性和悟性,知和觉,是互相为用互相促进的。儒家也谈理,当然是偏于人伦方面。在儒家看来,人非自然之一物,而是社会关系的总和。既为关系,便有关系的纹理或理路;用儒家的话来说,则叫有其应有的准则或所宜,是为伦理。所以,儒家常把理和礼(准则)义(所宜)连在一起。譬如:礼也者,理也;乐也者,节也。君子无理不动,无节不作。(《礼记·仲尼燕居》)先王之立礼也,有本有文。忠信,礼之本也;义理,礼之文也。无本不正,无文不行。(《礼记·礼器》)乐也者,情之不可变者也;礼也者,理之不可易者也。(《礼记·乐记》)心之所同然者何也?谓理义也。圣人先得我心之所同然耳。故理义之悦我心,犹刍豢之悦我口。(《孟子·告子上》)仁者爱人,义者循理。(《荀子·议兵》)理者纹理,人与他人处在各种关系之中,必有也应有各种纹理,即行为方式或准则,也就是礼。所以说“礼也者理也”。但行为方式的深层藏有行为动机,那才是行为之本,理只是行为的外现,所以说“义理,礼之文也”。虽说如此,方式还是不可少的,动机总得通过方式来表现,而且人们总能找到合适的、应有的、“心之所同然”的方式,那就是所谓的“义”、“理义”。崐就这样,儒家从理的视角看礼义,把礼义建立在理的基础上,使人的关系合理崐化,便似乎给人的行为找到了某种客观依据和标准,当然他们的学说也就以此增强了神圣性。礼、义之外,将理和智联系起来,是更方便的事:父母之丧,……三年而详。比终兹三节者,仁者可以观其爱焉,知者可以观其理焉,强者可以观其志焉。(《礼记·丧服四制》)西方哲学家爱说情感、理性、意志为人之三要素;仿佛人亦自然一物,由种种要素组成。中国哲学家则强调人的社会性,另立仁、智、勇(强)三个关系范畴。智者知人。智者之为智,以其知道为人之理,故观其理可以知其智。这样一来,儒家的仁义礼智四大件中,竟有义、理、智三件与理密迩;唯独仁德一项,以其重在情感,而和重理性的其他三项分立着(儒家有时以仁义礼乐并举,则仁、乐为情,义、礼为理)。这是我们评论儒家思想时不应忽视的一大要点。当然,儒家还有尚和的思想方法,它会巧妙地调用情感和理性,以使仁与义礼智(或仁乐与义礼)各得其所,共存共荣,并会归于一,有如儒书上所说的:仁爱也故亲,义理也故成。……推恩而不理不成仁,遂理而不敢不成义,审节而不知不成礼,和而不发不成乐。故曰仁义礼乐其致一也。(《荀子·大略》)恩者仁也,理者义也,节者礼也,权者知也。仁义礼智,人道具矣。(《礼记·丧服四制》儒家的这些观点,也波及到非儒学派,譬如《管子》上说:义者,谓各处其宜也;礼者,因人之情,缘义之理,而为之节文者也。故礼者,谓有理也;理也者,明分以谕义之意也。故礼出乎义,义出乎理,理因乎宜者也。(《心术上》)其论礼、义和理的关系,同前引的《礼记》、《荀子》如出一辙。《庄子》上谈仁义礼乐归一的话,也和儒书差不多:夫德,和也;道,理也。德无不容,仁也;道无不理,义也;义明而物亲,忠也;中纯实而反乎情,乐也;信行容体而顺乎文,礼也。礼乐偏行,则天下乱矣。(《缮性》)所不同的只是庄子在仁义礼乐之上冠以道德,并反对礼乐偏行而已。

殷海光在《怎样判别是非》中,首先用一章的内容,告诉我们谬误有哪些。或者说,造成谬误的原因以及方式,有哪几种?殷海光归类为七种。

第一种,叫“诉诸群众”也就是我们常常听到的“多数乃真理的标准”,这种情况在历史上太多了。好比伽利略支持哥白尼的日心说,当时教廷的人就说,我们所有人以及我们以前的所有人都相信太阳绕地球转,所以伽利略的学说肯定是错的。当时一万个农民的科学知识也比不上一个伽利略。如果大多数人就一定是对的话,那就很容易形成“多数人的暴政”,往小了说,特别容易形成网络暴力,往大了说,就很容易发生诸如德国人屠杀以色列人,土耳其人屠杀亚美尼亚人那样的历史惨剧。第二种,叫“诉诸权威”在一个没有被启蒙的社会,权威特别奏效。权威当然不能没有,但是如果整个社会只有一个权威,那可就糟糕了。只有一个权威的社会,必定是一个低效而不讲理的社会。事事诉诸权威,凡事都以某个权威的言论为标准,就会变成权威的思想奴隶,变成他相信的那个权威的传声筒。这样的人没有自己的思想,因此对他盲目崇拜的那个权威,他也不能真正理解。今天已经是“多元权威”的年代,所以千万别相信外行的“权威”说的话,听说一个人是权威,要问问是什么权威。面对权威,也要有自己的思考,这样才称得上是一个独立的人。第三种,叫“诉诸暴力”中国人有句古话叫“秀才遇到兵,有理说不清”,诉诸暴力这招太厉害了。如果没道理,有人可以用暴力建构出一个道理。古代的土匪流寇,最喜欢打一个旗号叫“替天行道”,有了这个护身符,杀人就可以理直气壮了。借助暴力巩固真理,在一定的时空内是管用的。二战的时候丘吉尔向斯大林提议一起去说服教皇参战,斯大林很鄙视地问:“教皇有多少军队?”习惯于诉诸暴力的人,已经无法理解文明的力量了。第四种,叫“诉诸怜悯”就是说,哎呀,某人虽然没有什么道理吧,但是他的心是好的呀。现实社会中,有太多人通过“卖惨”博得同情,同时又做着完全与自己“人设”相反的事情。这样的人,他们所追求的并不是什么道理,而是实实在在的利益。“诉诸怜悯”不是通过理性思辨解决问题,而是通过情绪渲染,甚至道德绑架把问题复杂化,这样的行为表面上“弘扬”了道德,事实上却对道德伤害最深。第五种,叫“人身攻击”“人身攻击”就是在道理上说不过对方,但还是有办法打倒对方,就是给对方泼脏水,说他私生活不检点等等。受过逻辑训练的人会知道,一个人的言论和他的道德没有关系。反过来也一样的,不是说一个人在道德上多高尚,他说的话就对。其实古人也有这种智慧,叫“不以人废言,不以言举人”。第六种,叫“以自我为中心”不要和我辩论,反正我的就是对的,别人的就是错的。这个“我”可以扩大,比如只要是“我的民族”的就是对的,“我的国家”的就是对的。法西斯主义盛行时的德国和军国主义盛行时的日本,就是这样。第七种,叫“过分简单”世界是很复杂的,但人是很不耐烦的,你要是跟他讲复杂的道理,他不要听。所以,人天生倾向取信简单的道理。其实心智成熟的人都知道,真理是不易得的,很辛苦的。获得真理很困难,但失去真理却很容易。而且除了辛苦以外,还要用正确的方法才能获得真理。殷海光一个人的最大危险,就是拒绝思考,从而对身边的恶失去警惕;一个人的最大错误,就是在犯错的路上狂奔,却失去了刹车的能力。而逻辑,让一个人在思想上变得清晰,在感觉上变得敏锐,在行动上找到方向。当诸多不讲道理的力量试图把人们“变傻”时,唯有真正的逻辑,才能让人们保持最基本的清醒,也摆脱日益被权威、愚昧与偏见支配的碎片化生活,走向真正的高层次思维为此,先知书店诚挚推荐殷海光教授《逻辑新引?怎样判别是非》,理由有三:◎“从没见过哪本讲逻辑的书,可以读得这么省力”市面上的逻辑学著作,大多晦涩难懂又枯燥无味,写满了各种语法辨析甚至数学公式,这恰恰是逻辑“没读透”的结果,只好把陈词滥调反复传抄。而本书完美体现了作者身为教育大师的功力,从0到1细致解析,极其简单、清晰、明了、精辟,任何人都可以很快上手,把复杂问题变简单问题。有读者评论:从来没见过哪本逻辑书可以读得这么省力。更有读者感慨:看了先生的书才明白,把复杂的问题说清楚,是一种高级的能力。◎作者是影响了台湾半个世纪的“逻辑大师”作为哈耶克思想的引进者,殷海光教授一直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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