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接到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一市民陈先生来电称,自己在北海路和九州路交叉口的建业上和院购买了一套平米的期房(合同约定在年6月交房)。

目前,陈先生在农业银行的贷款已经下放,可让陈先生疑惑的是,合同上明明购买的是建业上和院,为何他的客户经理却发来信息要求他万一在接到农行回访电话时,要说购买的是长安宸院的房子,该信息显示,建业上和院在相关部门备案时是以长安宸院备案的。如图:

7月下旬某日,本网一行来到建业上和院了解情况,现场多名购房者正与客户经理洽谈,本网注意到购买建业上和院的业主签的合同确实显示是建业上和院,而收据上则显示建业上和院(长安宸院),为何在后面的括号里表明是长安宸院,是否存在移花接木、挂羊头卖狗肉的问题?

还有业主质疑?明明是购买的是建业上和院的房子,为何客户经理要求回访时必须称是在长安宸院购买的房子,为何在住建、房管等相关部门以长安宸院备案?实则是建业上和院!

目前,建业上和院虽然还在紧锣密鼓施工中,销售情况也很乐观,如果该问题一旦被曝光,是否会直接影响其日后销售?

最后,希望此事可以引起住建和房管部门的领导重视,安排人员对此事进行挂牌督办,为何群众的利益,将存在的问题遏制在摇篮状态,并对建业上和院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依法追责!

关于此事,本网将会持续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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